自上個月某次「不小心」在一個半小時以內花掉三千元敗衣服後, 一直思考著消費的意義
本人是一個會以購物去排解壓力的人, 常常會出現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, 入不敷支
就是說, 把敗得的東西放進衣櫃前的時間, 是最興奮與快樂的, 而且這是一種不會變得麻木的快感
但還不是因為要掙敗這堆衣服的錢, 才要承受這些壓力的嗎?
當找到更好的工作, 賺到了更多的錢, 只為買更漂亮的衣服, 型號更新的手機, 性能好一點的相機...吧?!
這是為了甚麼呢? 好讓在別人眼裡我們活得有品味嗎? 好讓滿足自己潛在的物慾嗎?
比方說她身穿奢衣華服, 駕著法拉利, 拿著個starbucks紙杯, 別人看來是個有個性有品味的ICON, 還是活在物質主義下的奴隸?
我有一點迷失了。
還是應該去想, 這個世界這麼大, 除了想方法賺錢和消費, 應該還有更多比這個值得做的事呢?




